
张旭
2000-01-01 00:00:00
张旭(675年—约750年),字伯高,一字季明,汉族,唐朝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,开元、天宝时在世,曾任常熟县尉,金吾长史。
以草书著名,与李白诗歌,裴旻剑舞,称为“三绝” 。诗亦别具一格,以七绝见长,与李白、贺知章等人共列饮中八仙之一。与贺知章、张若虚、包融号称“吴中四士”。书法与怀素齐名。
性好酒,据《旧唐书》的记载,每醉后号呼狂走,索笔挥洒,时称张颠。实也说明他对艺术爱好热狂度,被后世尊称为“草圣”。
张旭的书法,始化于张芝、二王一路,以草书成就最高。
史称“草圣”。他自己以继承“二王”传统为自豪,字字有法,另一方面又效法张芝草书之艺,创造出潇洒磊落,变幻莫测的狂草来,其状惊世骇俗。相传他见公主与担夫争道,又闻鼓吹而得笔法之意;在河南邺县时爱看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,并因此而得草书之神。颜真卿曾两度辞官向他请教笔法。张旭是一位纯粹的艺术家,他把满腔情感倾注在点画之间,旁若无人,如醉如痴,如癫如狂。唐韩愈《送高闲上人序》中赞之:“喜怒、窘穷、忧悲、愉佚、怨恨、思慕、酣醉、无聊、不平,有动于心,必于草书焉发之。观于物,见山水崖谷、鸟兽虫鱼、草木之花实、日月列星、风雨水火、雷霆霹雳、歌舞战斗、天地事物之变,可喜可愕,一寓于书,故旭之书,变动犹鬼神,不可端倪,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。”熊秉明《中国书法理论体系》说:“张旭是中国书法史上一个极重要的人物。他创造的狂草向自由表现方向发展的一个极限,若更自由,文字将不可辨读,书法也就成了抽象点泼的绘画了。”
张旭书法功力深厚,并以精能之至的笔法和豪放不羁的性情,开创了狂草书风格的典范。
张旭以独特的狂草书体,在名贵的“五色笺”上,纵情挥写了南北朝时期两位文豪谢灵运与庾信的古诗共4首。作品落笔力顶千钧,倾势而下,行笔婉转自如,有急有缓地荡漾在舒畅的韵律中。他的字奔放豪逸,笔画连绵不断,有着飞檐走壁之险。草书之美其实就在于信手即来,一气呵成,给人以痛快淋漓之感。收藏这幅作品的是辽宁省博物馆。